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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的大学生快要毕业了,面对着未来的路想好怎么走下去了吗?如果要创业那么有什么优惠的政策吗?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杭州大学生创业政策优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引领“和谐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打造大学生创业天堂,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工商注册优惠政策
(一)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在市工商局和各城区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各工商所办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二)实行工商注册免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
(四)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二、加大创业资助力度
(一)优化创业资助政策。完善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对大学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杭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可参照享受资助政策。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经评审可给予20万元以内的资助。同时,简化创业资助资金拨付流程,首期拨付70%,其余部分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区级配套资助资金应在市创业资助资金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到位。
(二)实行房租补贴。新办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两年内由创业园所在地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两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三)实施会展补贴。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参加各类会展,对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
(四)落实孵化器优惠政策。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建园资助;创业园和园内企业,可参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26号)的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五)鼓励申请国内外专利。在杭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及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取得国内外专利的,可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科知〔2007〕126号、杭财教〔2007〕572号)的规定,申请专利资助及奖励。
(六)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扶持作用。积极引导建立天使投资基金,加强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的支持。有效运作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和项目,为处于初创期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扶持。
各地大学生创业政策优惠
大学生创业完全手册政策关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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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优惠有哪些?具体的内容是什么?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优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创办市场主体基本流程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采用的市场主体类型主要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创办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办理流程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
1.需准备的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经营者身份证明;
(4)经营场所证明;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6)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
(7)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办理流程:
A 申请:
(1)申请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
(2)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3)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B 受理:
(1)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除当场予以登记的外,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C 审查和决定:
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2)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3)登记机关做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营业执照。
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二)个人独资企业
1.需准备的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4)企业住所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6)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办理流程:
A 申请:
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B 受理、审查和决定: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三)合伙企业
1.需准备的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8)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或者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办理流程:
A 申请:
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B 受理、审查和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
1.需准备的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
(7)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
(8)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10)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办理流程:
A 申请: 由全体设立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B 受理、审查和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五)有限责任公司
1.需准备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2.办理流程:
A 申请:
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B 受理:
公司登记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①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决定予以受理。②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③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予以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④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将申请文件、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5日内告知的,收取申请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⑤不属于公司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C 审查和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①对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当场做出准予登记的决定。②对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做出准予登记的决定。③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当场做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做出准予登记的决定。④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公司登记机关所受理的申请文件、材料不一致的,做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D发照:
公司登记机关做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做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创业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二)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三)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五)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六)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八)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同时享受各地区、各高校推出的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九)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十)改革教学制度: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还可享受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以及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十一)完善学籍管理规定: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十二)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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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2011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持续正常经营,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领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申领创业补贴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工商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含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领取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吸纳就业1人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可申请1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按规定分别申领创业补贴及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申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工商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创造岗位新招用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创业者,可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创造岗位新招用青岛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青岛户籍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按申领补贴时新招用人员的岗位数量,全市统一按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应于每月10日前,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小额担保贷款: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 (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和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其中,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可在还清贷款后3年内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首次和二次贷款期限均为2年。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首次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创办家庭服务业机构和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人员二次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向户籍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向户籍所属区(市)的就业服务中心提出资格审查申请。非本市户籍的,向注册地街道(镇)劳动保障中心或注册地所属区(市)的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创业培训优惠:驻青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5年内未就业的青岛籍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一次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创业培训需到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泰山路35号318-1室。
创业场地优惠:毕业5年内的未就业(或失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来青创业,可申请入驻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和全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经过评审入驻的可享受第 1年100%、第2年50%、第3年30%的房租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见习的,还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成都高新区创业大学生5000元补贴申领开始
都高新区启动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申请工作。凡是于2012年和2012年在成都高新区自主创业的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未满5年的,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一次性创业补贴。
需要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连续3个月所在地纳税证明、股权协议书、学历证明等资料。本次补贴申领的条件应当满足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成都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在成都高新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由高校毕业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即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个月内正常经营;符合以上补贴条件的创业者自取得《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有连续3个月的纳税记录,在创办企业一年内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优惠,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到大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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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比黄金更重要,对任何一名中国大学生而言,这是一个充满机会的年代,尽管暂时遇到波折。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长沙市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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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园优惠政策
扶持政策
一、享受房租补贴。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含在校生第一年享受100%房租补贴,第二年享受50%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30%房租补贴。
二、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5-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予以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三、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四、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初次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对大学生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营业执照或资助证明一年内,招用大学生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六、鼓励入园的各类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当年新招用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在3年内按实际
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扣除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七、对招聘未就业特困家庭大学生的入园企业,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按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八、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的大学生 ,可申请YBC贷款(5万元无息贷款或8万元贴息贷款)无利息、无抵押、免担保,期限为3年。
九、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
十、对入园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十一、对各高校在创业中心设立科技研发创业园的,给予一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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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能不能做创业呢?现在的在校大学生做创业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据了解,《就业创业证》是由《就业失业登记证》发展而来,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实际上,从2003年开始,劳动保障部门就把毕业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可以办理失业登记的人群中。这部分高校毕业生凭失业证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免费就业服务。但实际去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并不多,除了因为不了解政策之外,面子问题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还没就业呢,就去办失业登记,听着好像跟下岗工人一样。”在此前的采访中,就曾有毕业生表示,碍于面子不愿办理失业登记。而《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从心理上也更容易接受。
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是指依法从事个体经营,处于毕业年度内的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本市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免费申领《就业创业证》,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本市对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实行劳动力储备管理。
而离校后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生源成人高校在校生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仍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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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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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做创业有什么优惠的政策可以享受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在校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据了解,《就业创业证》是由《就业失业登记证》发展而来,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实际上,从2003年开始,劳动保障部门就把毕业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可以办理失业登记的人群中。这部分高校毕业生凭失业证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免费就业服务。但实际去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并不多,除了因为不了解政策之外,面子问题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还没就业呢,就去办失业登记,听着好像跟下岗工人一样。”在此前的采访中,就曾有毕业生表示,碍于面子不愿办理失业登记。而《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从心理上也更容易接受。
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是指依法从事个体经营,处于毕业年度内的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本市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免费申领《就业创业证》,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本市对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实行劳动力储备管理。
而离校后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生源成人高校在校生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仍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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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在校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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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现在有很多开始做创业的大学生,如今这些大学生能享受到哪些创业的政策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天津大学生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为了让大学生在自主创业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天津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限延展为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
天津最新出台的就业创业政策规定,对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大学生,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机构培训费补贴,对参加培训后半年内成功创业的,按照成功创业人数再给予创业培训机构1000元/人的补贴。
同时,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者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对已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再扶持。对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还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大学生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租赁房屋生产经营的,给予每月1800元、最长24个月的房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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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生创业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了,今年沈阳大学生创业有什么优惠的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沈阳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最高可获10万贷款
在沈阳市创业的、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一般情况下,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为5万-8万,从事高新科技领域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到10万元。
高校毕业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取得工商执照后,每人可申请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到期确实需要延长的,可以展期2年。在贷款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予贴息。
贷款人需向户口所在地社区申报,提交相关材料,由社区进行初审,核实材料,街道出具推荐证明,报所在地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随后由区级人社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并出具认定证明,同时对申请微利项目性质和财政贴息比例进行审核。区级担保机构对申请人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后,由经办银行对项目进行评审,决定是否接受贷款申请。评审通过后,贷款人可在经办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经办银行将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款项划入账户。
办创业孵化基地最高可获80万补贴
为鼓励社会参与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沈阳市出台了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各项扶持政策。市财政给予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用于创业孵化基地为孵化对象减免场地租金、水电、煤气、采暖等基地运行费用。
按照基地面积标准给予不同标准的专项资金补贴。基地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80万元/年的补贴;3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40万元/年的补贴;1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30万元/年的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对该补贴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专项审计。
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入孵企业按照《入住创业孵化基地协议》规定,脱离创业孵化基地后成功运营半年以上且存活率达到脱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总数50%以上,每户直接带动3人、4-7人和7人以上,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市财政分别按照1万元/户、1.5万元/户和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该基地一次性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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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生做自主创业,有什么创业的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云南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经评定的创业园区可获得一次性补贴100万,众创空间补贴80万,校园创业平台补贴50万;鼓励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并最高可获5万无偿资助……昨天,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一大波就业创业的利好政策扑面而来,晚报记者进行梳理分类,有意创业或已在创业的亲们可对照来瞧。
《实施意见》中明确,我省要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计划”,到2017年,通过鼓励创业带动150万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实施“创业园区建设计划”,到2017年,全省建成60个扶持各类创业群体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县市区创业园,60个服务各类园区创业企业的园区众创空间,100个服务各类大中专学校、技工院校学生的校园创业平台;实施“技能扶贫扶困专项行动”,到2020年,帮助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摆脱贫困。
另外,从明年起,我省将每两年开展一次“云南省大众创业奖”评选活动,对全省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优秀创业者、创业指导工作成绩突出的创业导师、出色完成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和工作表现优异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还将设立省级创业就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支持大众创业。
创业园区
校园创业平台可获50万补贴
鼓励和支持各地整合土地资源,盘活闲置场地、厂房和其他设施建设创业园,吸纳各类创业群体开展创业,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给予重点扶持。对经评审认定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县市区创业园,由省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充分利用全省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资源,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对经评审认定的园区众创空间,由省财政给予8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各大中专学校和技工院校要整合和利用各类研究基地、创业实验室和创业训练中心等资源,加快推进校园创业平台建设,为大中专学生、技工院校学生提供创业教育实践和创业项目孵化服务。对经评审认定的校园创业平台,由省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大学生
自主创业经营实体可获5万无偿资助
在“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中,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2年)。从2015年起,每年评审认定200个大学生自主创业经 营实体,每个无偿资助3万~5万元。
加大对困难家庭、少数民族、残疾高校毕业生帮扶力度,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从2016年起将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费标准由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
电商
没有工商登记也可享受贴息
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但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电子商务创业者,也可按照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小微企业
科技型创业担保贷款提至20万
我省将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将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提高后增加的10万元贷款,按照规定给予2年期的贴息。对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自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贫困人口
为贫困家庭
培养1名技能人才
到2020年底前,力争使有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都能接受1次以上的就业技能培训,为每个有适龄人口的贫困家庭培养1名技能人才,帮助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摆脱贫困。
失业人员
自主创业
可获3000元补助
自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3000元的创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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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生做创业是一件好事,但是现在大学生做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山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
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业的毕业生、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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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大学生做创业,能享受什么创业的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徐州市大学生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500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每个创业项目补贴10万元。
据江苏省人社厅就管中心副主任曹杰介绍,此次公布的既有3D人体扫描测量及相关应用等高科技项目,也有餐饮、宠物、婚恋等传统项目,既有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也有“海归”创业项目。
据介绍,入选的优秀创业项目每个可获江苏省财政10万元一次性补贴,优秀创意项目每个可获1万元一次性补贴。此次公布的优秀创业项目有450个,优秀创意项目50个,省财政工计补贴4550万元支持大学生创业。
为鼓励和支持这些优秀创业项目进入各地大学生创业园等载体进行创业孵化,江苏省人社厅同时公布59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要求各地健全和优化创业项目动态跟踪服务机制,指导入选项目及时录入江苏省创业服务综合平台,逐一跟踪落地实施情况,引导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项目团队到创业基地接受服务,并在场地租金、税收、小额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减免,帮助项目实施单位成功开业、合法经营、可持续发展,提高创业成功率和带动就业率。
据悉,从今年起,江苏省将每年遴选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前景好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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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现在做创业有没有相应的创业扶持政策出台了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笔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海南省高等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近日印发,要求各高校实施弹性学制,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至5年。
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负责人介绍,海南省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根据创新创业兴趣、意愿和需求跨学科门类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年至5年,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
根据《方案》,各高校将大力推行学分制教学改革,将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程。制定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学生个人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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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做创业,现在有什么是相关的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在校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大学毕业,做路边流动小吃算不算是创业?毕业后在青工作的集体户人员,能不能领取创业补贴?8月13日,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处长姜雪梅做客“网络问政”平台,回答大家关于就业、创业的问题。
在路边做流动小吃算不算创业?都需要办理哪些证件?网友“皆如皆真”的问题既有趣又颇有代表性。蒋处长回答,流动小吃也属于创业行为,但餐饮业对卫生、安全、消防等情况的要求较高。对于申请创业政策扶持的人员,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其他必须的证件,创业者还可到工商部门咨询。
有网友提问:“大学在校生创业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了吗?”蒋雪梅解释,根据现行政策,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和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有网友表述,自己毕业后落在青岛单位的集体户口,现在离职后又创业,青岛集体户口是否算青岛户口,能否领取创业补贴?蒋雪梅回答,毕业后因就业落户青岛企业集体户的人员,属于青岛户籍。根据现行文件要求,青岛户籍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领创业补贴。
访谈中,研究生住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及流程是另一个热门问题。姜处长介绍,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和2012年以后来青就业留学研究生,在青落实就业单位,且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户口已落入本市的,在青就业期间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研究生住房补贴在每年1月份和7月份进行集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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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做创业能享受哪些创业优惠政策?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国大学生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教育部副部长林蕙青透露,教育部今年将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弹性学制和休学创业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大学生休学创业,公众态度如何?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2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1.8%的受访者支持大学生休学创业。对于大学生休学创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63.4%的受访者最关心审批条件,64.3%的受访者认为高校和有关部门有责任监督申请休学创业的学生,确实把休学时间用于创业。
51.8%受访者支持大学生休学创业
北京某985高校毕业的张川(化名)大三时曾经申请休学,到朋友的创业公司工作一年。张川回忆,他所在学校对休学申请的审批比较宽松,经过班主任同意,在学院填写休学申请表,交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即可。“负责办理休学的老师会询问休学原因等情况,但并不会管太多”。
一年之后,朋友创业失败,张川回到学校继续学习。“很多大三时的课程都落下了,大四一边补课拿学分,一边还要做毕业设计,那一年特别累。”张川向笔者感慨道。
调查显示,51.8%的受访者支持大学生休学创业,27.6%的受访者不支持,20.6%的受访者回答不好说。
在山东大学读书的范雪瑶(化名)认为,制定针对大学生休学创业的规定,允许折算学分,给予支持和指导,能让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学生免除学籍方面的后顾之忧,减轻补课压力,集中时间创业。
早在2014年年底,教育部就曾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生休学创业。
调查显示,在有关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中,受访者最关心的是休学创业的审批条件(63.4%),其次是休学创业学生能获得哪些支持和保障(53.2%),接下来是创业实践如何折算学分(49.2%)和休学创业最高年限(48.0%)。
日前,海南省教育厅下发的《海南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各高校可实施弹性学制,在校生休学创业的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至5年,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
笔者致电海南大学教务处询问相关情况,该校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海南大学还没有针对休学创业的专门规定,如果学生想要休学创业,只能按照一般休学情况办理手续,最多可以休学两年,超过两年则无法毕业。该工作人员还说,关于休学创业的具体政策,包括学分折算等规定正在研究中。
北京大学教务部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北京大学也没有关于休学创业的专门规定,学生创业休学可以按照参加社会实践休学办理,每次可以申请保留学籍一年,最多申请两次,创业实践目前无法折算学分。
63.7%受访者建议大学生理性评估自身创业条件
调查中,39.0%的受访者关心按照目前高校规定,大学生创业是否需要家长同意。
张川向笔者坦言,他当时修学出去工作,并没有得到父母同意,学校也不要求学生取得父母同意。“我带了自己的学费去朋友公司,第二年回来继续读书,需要重新交学费时,才告诉了父母,被狠狠训斥了一番。”张川表示,对于之前自作主张休学,他有些后悔。“我父母都是生意人,当时应该和他们商量一下,会作出更明智的决定,自己太冲动了”。
张川说,虽然大学生创业不乏成功案例,但是更多的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对于创业并没有足够的认知和准备。“学校如果出台休学创业的规定,就应该有责任认真考察递交申请学生的情况,给出指导意见,并且监督大学生确实把休学时间用于创业,而不是在其他方面荒废了时间”。
北京某高校大四学生张丽敏则认为,让学校承担过多责任,更严格的管理也就可能随之而来。“大学本来就应该是一个较为自由的环境,在这样的环境里,学生更能发挥所长,激发和锻炼自身创造力。大学生作为成年人,应该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调查显示,64.3%的受访者认为高校和有关部门有责任监督申请休学创业的学生,确实把休学时间用于创业,18.9%的受访者持相反意见,16.8%的受访者回答不好说。
对于大学生休学创业,受访者有哪些建议?调查中,63.7%的受访者建议大学生理性评估自身创业条件,60.1%的受访者建议高校严格审核学生休学创业审批材料,52.8%的受访者认为高校应该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业活动情况,49.7%的受访者认为高校应规定大学生休学创业需取得家长同意,45.4%的受访者希望高校和教育部门给予学生更充分的创业培训和指导。
张川认为,目前高校的创业课还不能有效指导学生创业,质量有待提高。在他看来,大学生创业有很多优势,对于社会也有很多益处,但风险也显而易见。“希望国家和高校能细化相关规定,给予创业大学生更多指导和支持,让他们少一点负担,尽量避免遭遇难以承受的挫折”。
调查显示,42.6%的受访者认为目前高校的创业政策能有效帮助学生创业,36.2%的受访者认为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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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的大学生如何做创业贷款?有没有相应的贷款优惠政策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陕西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新的创业扶持政策的出台,创业者能够更好地依托利好政策创业,也有利于推动经济和创业事业的发展。但是创业扶持政策除了落在纸上,更要落在实处,才能最大程度发挥效用。
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日,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人行西安分行印发《关于依托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依托,放宽了申请创业贷款人员的户籍限制,实行统一担保,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服务。
《通知》立足陕西实际,大胆创新,打破了以往创业者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限制,明确了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范围。将放宽范围暂限定在人社部和人社厅认定的孵化基地内的创业人员;放开户籍限制的对象包括本省和外省来陕创业人员。我省也成为在全国率先放开“外省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省份之一。
同时,实行集中审核办理。《通知》明确,由基地及其管理机构集中受理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贷款申请推荐至担保机构。担保机构按规定集中审核后报送经办银行集中办理发放贷款手续。还明确了《创业培训合格证》不再作为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前置条件。既降低了门槛、简化了程序,又缩短审核发放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实现了从创业担保贷款“零售”到“批发”的转变。
创新防范风险措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由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以基地不动产或其他资产为贷款申请人统一进行反担保,既解决了创业人员反担保难的瓶颈问题,又确保了担保基金和贷款的安全,实现“双赢”。
省人社厅相关人员表示,政策实施将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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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的大学生做创业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可以享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郑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郑州高新企业加速器产业园是专门支持、引进创业者的创业孵化基地,据悉,入驻郑州高新企业加速器产业园后将享受“零成本”创业,全面助力企业发展。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大家越来越多听到一些有关科技发展的新名词,如:“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这些科技新名词到底指的是什么?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呢?昨日,记者走进郑州高新企业加速器产业园一探究竟。
构筑平台 全方位服务科技企业
位于长椿路与梧桐街交叉口的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产业园是由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公司承担建设、管理、运营。2014年12月,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示范单位。
加速器产业园规划建设3个功能区:其中孵化器8万平方米、企业加速器21万平方米、综合服务区1万平方米,计划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5亿元。项目已建设11万平方米,其中6万平方米已经竣工交付企业使用,计划2016年全部建成。
目前,已经签约51家企业,项目入驻15家。主要涉及:电子信息、光机电、生命工程。高新企业加速器建设了1500平方米数据中心、管理中心,构建了三网融合、光纤入室宽带网络和覆盖整个园区公共场所的无线网络,提供满足企业需要的地理信息、社会舆情、企业商情、人才地图、智慧园区业务集成平台等服务,为园区企业、员工和管理者提供便利。
“零成本”创业 全面助力企业发展
据了解,加速器依托北京软件出口中心的专业服务能力,联合和借助中介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咨询与顾问服务,包括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财务代理、人事代理、法律服务等。
依托郑州及周边科研院所及大学的科技基础,整合北京软件出口中心的科技资源,为入驻企业提供科技条件服务。以园区为主要媒介,为入驻企业获得北京科技资源提供便利,其中,重点打造人力资源服务;IT服务外包项目孵化环境服务(旨在为拟落户IT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一个随时可用的工作环境,可实现“拎包入驻”,近乎“零成本”启动创业或发展计划);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促进入驻企业与北航以及北京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之间的零距离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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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大学生做创业,如今能享受哪些创业政策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长沙大学生创业有哪些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申请条件:
大学生创业贷款1、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2、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贷款方式: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方式为担保、抵(质)押贷款。
三、贷款期限: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四、有关说明具体操作办法在线留言大学生创业网咨询。
其他大学生创业政策:
1、从事个体经营的:
1年内免交工商登记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2、自主创业:
自谋职业者还可将户口档案托管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于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各项具体政策应向各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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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做自主创业,能不能享受相应的政策?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西安的创业者们有福了,西安将在三年内建50个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者更是有利好消息,在校大学生初次创业的都可以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用三年时间,建成50个初具规模、多层次、多类别的创业孵化基地;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我市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近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五大举措,将进一步促进我市就业创业工作。
强化政府责任 优先安排就业岗位多的项目
《意见》指出,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状况,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就业创业相关资金。
积极有效防控失业风险。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给予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健全协调考核机制。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工作调度,落实目标责任。市政府每年度对在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以创业带动扩大就业 鼓励在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
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准入环境。允许各类创业主体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照多址”。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审批等方式。
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多种增值服务。积极拓展小微企业与丝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交往。鼓励在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
加强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按照“市场主体建设+市场运营+政府支持+创业者”的市场化创业孵化模式,推动建设不同层级的创新创业载体。用三年时间,建成50个初具规模、多层次、多类别的创业孵化基地(其中大学生创业园10家);累计新增创业空间300万平方米,发展不少于20个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载体。
组织实施创业实训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创业实训基地建设。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建成100家创业实训基地。创业实训基地接收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实训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实训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加大对创业投融资的服务力度。支持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元。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营造大众创业良好环境。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鼓励各类创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活动,财政按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市级每年评选20名“创业明星”,并给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补贴
我市将全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我市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企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组建“西安大学生就业创业联盟”,通过整合政府、高校、企业等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提供信息发布、岗位对接、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员工培训、人才合作培养、法律援助、人事代理等全方位服务,搭建各方资源对接平台。
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在我市稳定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在我市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可享受我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扶持政策。建立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为有创业意愿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规定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和创业贷款,为其创办的企业按规定提供用工招聘和岗前培训。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改革创新职业和创业培训 鼓励高校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
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普通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自身特色,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点,提升其培养高层次人才能力。
创新职业创业培训发展模式。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开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不同创业阶段的创业培训项目,把创业创新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市属普通高校,要将创业创新教育作为在校学生必修课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
鼓励具有资质的各类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机构针对享受政府补贴对象开展短期职业培训。将大学生村官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纳入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对象范围。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允许农民工在户籍所在地或求职就业地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创新机制和手段 消除就业制度障碍和歧视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其招聘信息要在公共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公开。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
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加快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应用,推行就业社保“一卡通”,方便群众。
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创业的联动机制。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推行农民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制度,按城镇职工同比例缴费并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放宽失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认定条件,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对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的,一次性发放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每人2000元创业补贴。对主动吸纳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每安置一名失业人员给予1000元的标准发放安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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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的大学生做创业也是有扶持政策的,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云南大学生扶持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目标任务。
2015至2017年,全面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到2017年底,使我省基本实现主要劳务输出地县级服务设施全覆盖,依托创业园和众创空间建设发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立一批返乡创业培训实习基地,争创8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组织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参加创业培训30万人次,扶持创业20万人,实现带动就业50万人以上。
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具体措施。
一是围绕产业发展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一是紧密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指导和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选准选好创业项目。二是承接产业转移带动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创业。三是引导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四是把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招商引资范围和贫困地区在实施整乡推进、整村帮扶中的扶持对象。
二是加快基层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加快建设州(市)、县(市、区)、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统一标识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服务窗口。二是通过“互联网+”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业服务。三是加快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整合资源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一是州(市)、县(市、区)要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商业街和科研培训设施,依托现有创业园区、众创空间建设模式积极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二是乡(镇)和有条件的村要结合地方特色建设返乡创业园。
四是实施返乡创业农民工培训专项行动计划。一是编制实施专项创业培训计划。二是规范培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对创业培训机构采取面授、远程网络互动等方式有效开展创业培训,要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三是支持返乡创业培训见习基地建设,鼓励创业返乡农民工参加创业见习。
五是创新金融服务。一是发挥“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政策的作用,给予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扶持,并按规定由财政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二是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三是扩大担保方式和抵(质)押品范围,切实解决农民工创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六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全面纳入公共服务范围。二是建立返乡创业专项导师队伍,落实创业担保贷款“1+3”后续跟踪服务机制。组织开展技能扶贫专项活动,通过“三个一批”为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企业提供熟练技能劳动者。三是运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机制,通过向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公益性服务,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能力不足、经验不足、资源不足等难题。四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七是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条件的,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优惠政策落地并落实到位。
八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安排一定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引导、扶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二是各级财政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将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
三、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组织实施。
一是省级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要研究制定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政策措施,各级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维护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的权益。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抓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纲要》的落实,明确时间进度,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工作实效。
二是明确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步骤和考核办法。
三是大力宣传返乡创业人员的方针政策和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环境。
四是围绕目标任务制定了《实施“返乡创业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年)》。《纲要》分为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行动计划、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行动计划、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完善基础设施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行动计划、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计划、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行动计划等7个专项计划。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云南大学生扶持创业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了“云南大学生扶持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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